正如“我也有話說"所言,今天收到政府勞工部來信:The Appellant in this case has petitioned the Appeals Division to withdraw this case, The request has been granted and no appeals hearing will be held. The payment or denial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s will remai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itial determination.有果必有因,存在即是合理,終於畫上了一個圓滿的符號,感恩!但這件事情給我的打擊實在是太大了,一個多月來,整個人處於精神恍惚狀態,幾次車開過了自家門還渾然不知,茶不思,飯不想,夜不能寐,體重減輕了十磅,身體和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摧殘,如果你是我,你會告前雇主的wrongful termination嗎?今天一整天都在問自己這個問題?告還是不告?
告:自己實在是無辜被冤枉的,心中的委屈需要有一個伸張正義的地方來討回公道,有權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因為從來沒打過官司,一點經驗都沒有。肯定是要找律師代理,大概要花費多少?程序怎樣?
不告:既然前雇主撤訴讓步,也許是認識到他們的過失和失誤,那就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與人為善吧。象《飄》中郝思嘉說的:”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實,所有的痛楚過了今天,也就成為過去了,而明天,已經是嶄新的一天。生活中真正的智者是把每一個明天當作新的起點,這樣才會有一個豐富充盈的人生。
朋友們,如果你是我,告還是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