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沒有看你以前的文章,但我認為我們倆大同小異。“法製社會”?可能稍稍比大陸強點吧。

你先去去什麽“人權中心”和“EEOC"告一告就知道什麽是美國的“法製社會”了。一切全是擺設,它會讓你感覺真是心灰意冷,有理無處訴說。還是咽下這口氣,夾著尾巴做人吧,隻能自認倒黴。我們隻有寄希望於那位從山東來的什麽陳瞎子幫助美國改善美國的人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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