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重新得到低利率的房屋貸款,貸款銀行有一項要求房子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證明,證明是一張表格,有很多項,但物業公司出這張證明要一百五十美元,沒轍照付了.今天貸款銀行來電話說貸款無法批準,因為我們小區有三分之一的房子沒付每年的物業費,我是一頭霧水,因為我們是一個06年建的新小區,平時感覺也幹淨,安靜不錯的,我每年都按時交物業費的,況且這次為了這張證明還付了150.太委屈了,懂法律的指點一下我應該怎麽做,或怎麽去物業公司要回這150.我以為這次貸款不成功直接因素是物業公司沒有去按時催繳物業費,現在連累了我們這些老實的屋主,公司明知道這個情況還收150出這個不利的證明....我需要法律依據和對方去談.謝謝各位了
很鬱悶和無奈的事,老實人的無奈....
所有跟帖:
•
您先給科普一下,您小區“物業公司”的英文說法是“?”
-bluey-
♂
(0 bytes)
()
10/24/2011 postreply
22:16:39
•
You need do some homework
-playdoh2-
♂
(1388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06:34:40
•
是的 就是 HOA
-我在西雅圖-
♂
(0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13:12:37
•
多倫多有沒有靠譜的律師啊?
-喝茶的MM-
♀
(0 bytes)
()
10/25/2011 postreply
09:08:02
•
兩碼事不要混為一談
-稻穗兒-
♀
(907 bytes)
()
10/26/2011 postreply
19:25:50
•
謝謝你的詳細解釋 明白了
-我在西雅圖-
♂
(0 bytes)
()
10/26/2011 postreply
23: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