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可能是你的教授當初給你辦H1-B的時候, 是辦的一年的。 去年要延長H1-B的時候出了差錯。 到底是你的教授的責任還是學校辦事員的責任從你的帖子中看不出來。正常情況下,你的教授應該在你的H1-B到期之前三個月提交有關的paper work, 學校就會開始辦理你的H1-B延長申請。
如果你的教授願意繼續support你, 你們學校應該能夠給你補辦一個身份(隻要你的材料遞到移民局,你們學校會讓你繼續工作180天), 應該不會影響你每個領取的工資。
我不明白的是你所提到的經濟損失, "新雇主收回工作offer的損失,全家因為我而不得不離開美國造成的小孩學業的中斷,無法供房屋貸款而被銀行強行拍賣房子造成的損傷,等等"
你最多隻有兩年的H1-B的工作機會, 如果你的教授願意繼續support你, 你應該可以一直拿工資到8月份。我看不出來你有什麽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