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感覺(當然不一定準確)

大公司一旦被判定歧視,對公司的形象將造成極大損害。甚至影響到美國國家形象,所以,法庭不讓被告贏這樣的案子。而這也是我想說的:美國並不是他自己聲稱那樣的法律公平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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