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感覺(當然不一定準確)

來源: 2011-04-02 06:57: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大公司一旦被判定歧視,對公司的形象將造成極大損害。甚至影響到美國國家形象,所以,法庭不讓被告贏這樣的案子。而這也是我想說的:美國並不是他自己聲稱那樣的法律公平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