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在不經用戶同意,又沒有警察/法官subpoena的情況下,就把用戶的資料交給第三方,

是不是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呢?

我不是太懂法律,也很敬佩老貓的為人及兢兢業業的無私服務,但我覺得,老貓的有些建議有些消極。我覺得,無論在那裏,還是應該盡可能的據理力爭的。當然,這有個投入與產出的比例是否值當的非常主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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