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請教一下這裏的大師門,像我這種情況該怎麽辦?
上個星期跟老公在家裏吵架,然後他動手打我了,眼睛,胸口都是傷,可能在保護自己的情況下,我也還手抓了他幾下,然後他自己出去報警了,然後警察把我捉走關了我2天。
現在出來了,因為不會英文,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麽做,隻能上網質詢一下了,老公發了保護令,我不能回家,不能見他和小孩,我覺得我很被動,為什麽是我不能回家,而不是他呢?我能不能也去報警說老公打我,然後發個保護令讓他不能回家? 但是我怕這樣的話,我的小孩就沒人管了。
我上庭的日子是12/6號,能不能這段時間叫朋友勸一下我老公,讓他把案子撤了呢?如果他堅決打下去,我的結果會是怎麽樣? 為什麽法官隻看他的傷而不看看我的呢?我應該去醫院驗驗傷嗎?
昨天上了Protetion Order Court, 但因為沒有律師,沒有翻譯所以推遲到下個星期二,這段時間我應該做些什麽準備呢? 請教一下各位我現在該做點什麽而能保護自己,最後上了庭一般會怎樣判呢? 如果我要自保的話我就必須說出是他先動手的,那樣他會不會有什麽問題?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