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每天無家可歸, 又不懂英文,又沒錢, 老公就是吃定我這點,法律處好像會給我個免費律師,但到現在都沒接到電話, 我已經到醫院去驗傷了,醫生說我輕微腦震蕩,多處骨折,拿了個報告,到上庭那天準備跟法官說是老公先動手的, 大家覺得我這場官司的勝訴在哪裏呢? 下個星期的保護令案會怎麽判呢? 律師希望我也去弄個保護令, 阻止我老公來見我,那樣對我比較有利,但你們覺得我有必要弄嗎? 謝謝!
貌似大家對我的Case沒有很大的興趣, 我先生現在提出了保護令~不讓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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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找律師,聽律師的就行了。不覺得有什末可問的。 -N.- ♀ (0 bytes) () 11/17/2010 postreply 17: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