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你好,先謝謝你的古道熱腸。
我在馬裏蘭,最近買房,closing後兩個星期發現地下室漏水,下雨時能看到水成股從牆上流到地下。仔細看後,發現地下室牆上地下都是水跡斑斑,顯然漏水已經非常久了。可惜我找的house inspector沒有盡職,發現這個問題,我們是首次買房,也沒有經驗。
賣方現在不承認知道地下室漏水。因為牽扯維修數目太大(報價6000-40000不等),我們已經開始尋找法律介入。請問老貓在這種情況下,
1。我們應該如何搜集證據?賣方disclosure上先聲明地下室漏水,後來又跟我們澄清他們不是地下室是另外一個小地方漏水。說實話,這個也嚴重誤導了我們,放鬆了警惕。這個會是potential的證據嗎?
2。我們目前聯係的都是general的律師,給我們的建議也很不一樣。老貓有沒有建議我們需要找有什麽specialty的律師?
3。現在,我們還有沒有可能void contract退房?這也是我們需求律師幫助的主要目的。
再次感謝。
另外我剛才試著發了一貼,可是好像沒有成功,注冊筆名後再來一次,如果重複,麻煩幫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