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朋友加拿大租房提前解約一問

朋友在溫哥華租房簽了一年的約,但是有事一定要回國,需要提前解約。經紀說讓她交錢重新登廣告,而且如果租不出去每個月的房租損失都要讓她賠。這些並沒有寫在合同裏,請問是不是隻要退給他當時的定金就可以了。

還有我朋友已經把一年租金的支票給了那個經紀了,如果她去銀行取消這些支票會影響她的信譽嗎。

我在美國,加國的政策不了解,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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