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說您不用費這個事了,這個錢您是要不回來的. 一旦當事人離開了美國,你這個錢就肯定要不回來了. 事實上因為當事人不在美國,您原則上根本不可能打這個官司,理由很簡單,因為您訴訟的傳票要往那裡送. 她的男友根本不需要接受這個傳票,而對方在中國,美國法院也不可能直接遞交傳票給對方,傳票無法遞交,這個訴訟就玩不起來,所以你這個案件根本無法開始,你要是在對方離境前來求救,老貓還有一些主意,您已經"送虎歸山"了,你要再回頭去追,根本就是"不可能任務". 這種事如果發生在台灣,沒有問題,如果在南部,老貓還可以找地方上的朋友替您處理,發生在你的龍國,老貓想幫以幫不了......
事實上您的惡夢才開始,在未來的兩年之內,你等著對方的車主來告你. 你那點保險賠不了一個"奔馳"的,所以你等著人家慢慢來告你....你們夫婦倆真的還不知道自己惹來什麼樣的麻煩....還想告人家,你自己都要被告得傾家蕩產了,還在那裡做白日夢,在美國說白了,老婆都可以借,車跟牙刷絕對不能借,這種道理你為什麼不能弄明白
你的麻煩,老貓救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