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進去的時候,交了900塊押金,房東規定我們離開的時候不能自己清洗地毯,而且不論我們是否做清潔,離開後她都要叫專業清潔公司再清潔整個屋子.而這些錢都由我們的押金裏扣.
現在我們搬出來一個月,房東寄來了清單,說我們的牆上有小孩畫的蠟筆印,他們用了PRIME,要我們出PRIME的錢, 大約$870.外加地毯清潔費和房屋清潔費又$800多--他們叫兩次人來清洗靠廚房一塊的地毯上的油漬. 這樣一來一共$1600多.房動全要從我們的押金中出,現在要我們補交不足的款項.
我們離開的時候地毯是比較髒,因為當初房東說了不讓自己洗.而且總是要他們自己清潔的,我們也就沒有徹底的清潔. 現在我們和房東ARGUE,她又說是隻是不讓我們離開的時候洗.她說你們應該自己每年洗,而且離開的時候不能洗我門可以離開前一個月洗.
接著房動還說我們把她的爐子用髒了沒法清理,她現在花了幾百塊換了新爐子.還花了多少錢做這個那個.最後說如果我們不付錢她就重做份單子,把這些錢的一部分全加進去雲雲....
請專家看看,我該怎麽辦? 我可以拒付多少這些錢?如果我們不理她不付錢會有什麽不好的後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