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氣糊塗了,誰能幫個忙, 先謝了。

兩年前開了一個商店的卡,但是銷售員顯然是新手,不知為什麽賬單送到了駕照上的地址,which is outdated. 在那之前之後都開過其它商店卡,都能收到賬單,從來沒有問題。 正好那年工作特別忙,一直以為已經用另一個信用卡交了錢。 一年多以後,收到 collection agency 的電話,可能是經濟危機大家都很餓/惡,什麽也不解釋,上來就要錢。 反正一來二去,我還報了警,堅信有人盜用身份。
長話短說,無意中上星期整理信件,又去打電話直接和商店搞調查的人談,這人很有經驗,兩下就搞明白了。 她讓我把最開始的賬單交了,其它一切他們商店負責,因為不是我的錯。 但是,今天打電話過去,才發現,賬還在催債公司,他們當然不幹,故意刁難,堅持讓我交所有的欠款, 還號稱我使用的信用卡無效。

我應該咋辦。 雖然我沒有錯,但是實在不願意和這幫混蛋講理,太耽誤時間。他們隻想收錢,講理也沒用。 有什麽建議嗎?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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