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款和募捐根本是兩回事。
每個人是否捐錢,捐多少,是個人的事。旁人不該指手畫腳。
章子怡是在嘎納向外國友人籌款,籌來的錢本應用於地震災區,她卻放在自己口袋裏達21月之久。而且,其個人對善款數額的說法前後不一致。人們難道不該問下善款的明細和去處嗎?
再者,正規的合法的慈善基金都會有捐贈進出的明細賬,自己的收據沒有了,基金會應該還有存根的;更何況是50萬美金這樣數額巨大的款項。
開這個貼,隻是說下和章子怡藏匿善款有關的事情;和她是否捐款和捐多少無關。
指鹿為馬混淆是非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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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藏匿善款", "章子儀侵占別人的捐款"
-eyehalf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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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0 postreply
06: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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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合理的質疑,有根有據
-我是豬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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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0 postreply
0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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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你如果指責別人,你得拿出證據
-eyehalf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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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0 postreply
08: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