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款和募捐根本是兩回事。
每個人是否捐錢,捐多少,是個人的事。旁人不該指手畫腳。
章子怡是在嘎納向外國友人籌款,籌來的錢本應用於地震災區,她卻放在自己口袋裏達21月之久。而且,其個人對善款數額的說法前後不一致。人們難道不該問下善款的明細和去處嗎?
再者,正規的合法的慈善基金都會有捐贈進出的明細賬,自己的收據沒有了,基金會應該還有存根的;更何況是50萬美金這樣數額巨大的款項。
開這個貼,隻是說下和章子怡藏匿善款有關的事情;和她是否捐款和捐多少無關。
指鹿為馬混淆是非
所有跟帖:
• "章子怡藏匿善款", "章子儀侵占別人的捐款" -eyehalfopen- ♂ (186 bytes) () 02/09/2010 postreply 06:30:05
• 這些都是合理的質疑,有根有據 -我是豬八戒- ♂ (68 bytes) () 02/09/2010 postreply 08:00:25
• 問題在於你如果指責別人,你得拿出證據 -eyehalfopen- ♂ (362 bytes) () 02/09/2010 postreply 08: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