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款和募捐根本是兩回事。 每個人是否捐錢,捐多少,是個人的事。旁人不該指手畫腳。 章子怡是在嘎納向外國友人籌款,籌來的錢本應用於地震災區,她卻放在自己口袋裏達21月之久。而且,其個人對善款數額的說法前後不一致。人們難道不該問下善款的明細和去處嗎? 再者,正規的合法的慈善基金都會有捐贈進出的明細賬,自己的收據沒有了,基金會應該還有存根的;更何況是50萬美金這樣數額巨大的款項。 開這個貼,隻是說下和章子怡藏匿善款有關的事情;和她是否捐款和捐多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