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前麵一文講得都對。此文的分析也有道理,但是似乎有點不大對題。
原作者解釋了全過程,他的三次考試成績已經有了,而他也接受這三個成績,所以並不存在你此文分析的情況。問題是按照老師原來的說明,三個成績中取高的兩個平均(C,A,B+取A和B+),應該是A才對(我以為按照慣例通常是四舍五入的,如果分數不整齊的話,所以可以有(A+(B+))/2=A)。
而問題的關鍵是這個老師為了把作者的成績拉下來,惡意編造出來了一個所謂的“Attendance & Performance Grade”----這個在課程之初沒有聲明將會存在的成績,也是全部選課學生中最後隻給了作者一個人獨有的成績。由於這個成績他惡意地給了作者C,並且強行把它和考試中兩次高的成績平均((A+(B+)+C)/3=B,或者可以這樣算:(4+3.5+2)/3=3.17),最後給了作者一個B+,他甚至可以解釋為他已經為作者“拔高”了成績呢!
總之,這不是作者不服某一次具體考試成績的問題,而是這個老師針對作者個人偽造一項並不存在的成績並進而達到惡意壓低作者課程成績的目的。
看來你是頗有經驗的人士,就再請你幫作者,也幫我們大家分析一下在這個情況下有沒有辦法,應該怎麽辦。謝謝!
我的一點感覺,可能事情是這樣的。按照這個老師的公開評分辦法,作者原本是應該得A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他希望給一些學生更好的分數(例如自己的學生,與自己關係好的教授的學生,或者就是教學評判中給自己打分高的學生,等等),導致占滿了給A的名額比例(我不知道別的學校,反正我們學校是規定每一門課25%的A,50%的B和25%的C----當然我認為這樣做是極不合理的),所以必須給一些原本是A的學生壓成B+。他一定認為對大多數學生來說,得A和得B+是差不多的,都不會有什麽意見,沒成想作者這麽較真,非要來跟他理論得B+是不公平的,情急之中他心生一計,便編了這麽一個“平時表現成績”出來給作者,希望能糊弄過去,哪知作者對此更感不平,而且抓住了不少證據,並進一步上訴,這才導致事情發展到如今這般地步的。
不知我分析得對不對,希望對大家進一步分析今後處理的策略有所啟發和幫助。我也隻是想幫作者一把,別無它意。
這好象不是告分的問題;不過我也不知道這應該歸為什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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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the big d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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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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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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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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