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小威該不該獲諾貝爾獎?

來源: 小思維 2014-10-12 13:10:3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815 bytes)
今年由於華裔科學家與炸藥獎如此地接近,可以說是真正地擦肩而過,那種諾獎情節確實牽動華夏海內外千家萬戶的心啊。而這項技術與自己應用的技術領域又如此貼近,讓我不得不吐糟:我們必須正確理解莊小威對本年度諾貝爾化學獎的卓越貢獻,而不能像有的人那樣指責莊小威偷別人的主意。

在10月8日諾化學獎公布名單後,澎湃刊發《華裔女科學家同等研究卻落選諾獎,學者稱種族、性別歧視》認為與獲獎者埃裏克·白茲格(ERIC BETZG)幾乎同一時間發表論文的華裔科學家莊小威也應獲獎。並指責諾獎委員會可能有種族、性別歧視傾向。

根據諾貝爾化學獎評選委員會的介紹,白茲格獲獎的理由是發明了PALM(Photo-activated localization microscopy)這種識別單個分子的超分辨率顯微鏡技術。其相關論文發表於2006年8月10日《科學》,然而莊小威發明的同原理的STORM(stochastic optical reconstruction microscopy)的論文發表於2006年8月9日《自然·方法》。但諾貝化學獎在其官方解釋莊小威的論文發表晚於白茲格,因為投稿時間晚了4個月。

雖然兩篇論文幾乎同時發表,投稿時間卻不相同:《科學》雜誌是在2006年3月13日收到白茲格的論文,8月2日通過評審,8月9日在線發表的;而《自然·方法》雜誌是在2006年7月7日收到莊小威的論文,7月31日通過評審,8月10日在線發表的。

瑞典皇家理工物理係徐磊對此持保留意見,4個月投稿時間上的區別,對於一個如此複雜的生物物理實驗研究來說,通常是“不值一提”的。很難想象是在短短幾個月以內可以完成的事情。他認為這兩個實驗室的工作在時間上是幾乎平行地進行的,因此不該用誰先投稿作為“二選一、誰該得獎”的依據,而是該看誰對這個領域的貢獻更大。諾貝爾化學獎評審委員埃倫貝格也認為,不能光看一篇論文,而要綜合看誰的貢獻大。白茲格在發表科學論文前11年(1995),就在《光學快報》上發表了《分子光學成像方法的設想》。論文指出,近場激發熒光顯微鏡達到分子級別的分辨率是可能的,為他後來的SCIENCE的文章打下了理論基礎。

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高亮(曾在白茲格實驗室作博後)認為,埃裏克獲得諾貝爾化學獎“名至實歸”。雖然埃裏克是2006年才報道單分子成像的PALM技術,但想法早在1995年就提出來了。莊小威2006年發表的論文是基於埃裏克1995年發表的論文中提出的原理。但徐磊對此表示異議,在1930年德國物理學家海森堡最早提出定位精度和光子數的數理關係,諾貝爾化學獎評選委員會卻把這個技術的物理原理歸功於白茲格而不是海森堡,令人費解。

專家的認識都如此不一致,那我們凡人還要不要活命?對此事件,一些為真理,也為道德觀出發的網友認為,莊是否在此事上有不道德的地方,比如盜取了白茲格的科學思想(IDEA)。

對於為何莊能在投稿僅不到一月,於一個相對低級一點的雜誌上發表。眾說紛紜,有人認為莊審稿時看到了這個想法,就壓住文稿然後快速衝刺,草草做完並發表了較短地尚不十分完整的故事(是短文)。白茲格似乎也默認莊評審了他的文章,也就是說偷了他的IDEA。我的觀點是:SCIENCE的文章評審半年到一年很常見,不稀罕,而且目前連一些很普通雜誌審稿時間也不短。對於大文章,前後折騰一年多到兩年,如果一個評委不同意,另一個評委基本上要求加很多實驗,幾乎像重做或新做一篇論文。有時大牛科學家可以輕鬆地向編輯打電話,把不同意的評委拿掉,換一個評委。白茲格的文章究竟是誰審定的,肯定查得出來,但有關方麵不能說出來,因為說了是違背利益衝突的學術慣例的。

因此我對這樣捕風捉影指責同行的行為不以為然。即便莊審了他的文章,但是也不能否認莊同時發現了這個現象,發明了STORM技術。這種相互追趕的現象在學術界司空見慣。所以,作為普通人的旁人最好隔岸觀火,不要輕易亂評論,讓曆史來證明,否則是亂彈琴。


平心而論,今年化學獎還是比較公平的,白茲格先生畢生從事(盡管有幾年離開了學術界幫助父親管理企業)的事業得到了千值萬值(well deserving)的回報。我認為,今年的化學獎的學術價值重大,而且應用前景非常看好!無論如何,莊在此領域仍然是領軍人物之一。她還年輕,學術生命還長,甚至柳暗花明又一村,像當年從物理轉生物一樣再次轉換方向,沒準挖出一個科學的“金娃娃”,再抱回一堆炸藥,為華裔爭光,並出口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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