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星係離開我們的速度可以超過光速,合理嗎?
根據哈勃定律,一定會有星係離開我們的速度達到光束,此時,就是可見宇宙的邊緣。當超過光速時,那些星係,我們將永遠的看不到了。因為這速度是空間增加引起的,而非星係在空間中運動引起的. 所以,並不違反光速的極限.
(在大爆炸,形成宇宙時,它的速度遠遠大於光束.我們看到最遠的星係是 128 億光年,而我們的宇宙年齡隻有 140 億年,所以在 12 億年中, 宇宙增加了大約 128 億光年.)
2) 沒有理由不適合原子結構內部的空間,它屬於宇宙的一部分。
一個解釋是太小. 你能感到你的手對一張紙的萬有引力嗎? 萬有引力存在,但是太小了. 另一個解釋,是說在引力場的作用下,宇宙空間不在膨脹.
3) 動與不動.
再舉個比喻吧. 當我站在一列以 v 速度離站的火車上, 你站在站台上. 你我都站著,沒動,可我們的距離增大了. 我們以v 速度分離.
我對宇宙學也是業餘愛好,這是我讀到的有關大爆炸對上述問題的解答.不過,我不相信大爆炸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