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這不是一般情況下你來我往各自提供解決方案讓對方考慮做生意的狀態,目的是為了雙贏。毛澤東拒絕,說明各方麵對中國和朝鮮不利;你能看到的,都是別人的解說。就算你閱讀研究過官方文件,但雙方依據不宜公開的“內幕”而做的決定,不是隨便什麽人都可參閱研究的。
總而言之,不恰當地說,中方拒絕,說明了至少對中朝這方來講,還不具備雙贏的條件和環境基礎。
拒絕,但不跟對方闡明“主張和立場”,一是早就講過了,不必每次重複;二就是要繼續打下去再談的“主張和立場”。這在當時屬於眾所周知的中朝方麵的主張和立場!
你以為當時美方談判人員和你一樣頭腦簡單且倆眼一抹黑,搞不懂嗎?
國際事務,有它你所不知道或掌握了解的事情,也就是不懂; 不懂,就不能胡亂指點江山啊。。。。。。
這是個在社會上如何做人的簡單道理,你懂不懂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