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努力理解你說我“否定”婚姻是什麽意思。我認為婚姻是人生的可選項,不是必選項,理想的婚姻是少數,所以這算”否定”婚姻?

當然大多數人都不是為了純粹的愛情而呆在婚姻裏的,開放婚姻也是婚姻,無性婚姻也是婚姻,一夫多妻也是婚姻,能選擇婚姻這種生活方式的自然是認為其利大於弊,有助於Ta生存的。存在即合理。我這麽主張個人自由的人,自然是主張大家自由選擇有利於自己的生活方式,無論結婚與否。我又沒號召大家都不要結婚。相反我說過,婚姻製度不會完全消亡,雖然現在很多人都預言婚姻製度會消亡,因為婚姻還有它的客觀作用。我說一個社會有一半的人結婚,有一半的人不結婚,就正常了,說明大家都有自由選擇權了。

所以你認為你沒有誤解我,但我還是不懂你在說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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