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兩人要還32萬, 也就是說, 那個女的小房子也要賣了。
他們的工資務必也大於10萬。前提, 他們倆是結婚的。
戀愛這事情, 是最不靠譜的事情, 一個吵架就會分手的事情。
但願到時候, 別為了房子的付款, 不合適的人也隻能湊在一起結婚了。
還有, 她老公雖然退休了, 但是, 他的退休存款應該幾百萬的, 難道不可以用那個賬戶做擔保?
她老公開這個口, 就是不靠譜。但願不是GZLADY硬湊上去的, 算父親節禮物。。。。。
好了, 我目前能想到的就這些。。。
我寫的很坦蕩, 把可能性都給樓主寫出來,讓她好好想想。最壞情況發生,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