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國公民在乙國犯罪,甲國能越境去抓人嗎?如果甲國公民在乙國犯罪對象受害者是甲國公民,甲國能越境去抓捕嗎?
記得前些日子有個中國女流學生因為霸淩同胞同學被美國抓捕審判,坐了幾年牢,然後被驅逐回國了。(她為什麽沒有在審判之前被引渡回中國呢?)
我一直以為像第一段的問題,本應是由乙國政府抓捕罪犯,然後或者自己審判(比如MSL國家審判外國吸毒的遊客),或者引渡回罪犯祖國接受審判。
所以緬甸那些事,中國政府應該怎麽辦?這一次我猜是因為輿論壓力太大,中泰合作,走了線人的路。其實照理泰國也確實不用管的,詐騙販賣人口等犯罪事實沒有發生在泰國,如果硬要說有,也就是人是在泰國被綁走的,就這點還得證明受害人確實入境了泰國,且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帶離的。挺難的。。。
真實情況,如果按照流程,解救出來的人沒有身份證件,自然也是非法滯留或者偷渡,也得走個法律流程,幾個月到幾年不等。今年這兩位娛樂圈人士,都是秒回,所以是屬於事急從權,平息輿論風波,並不是正常法律渠道,但對中泰兩國都有利。
指望緬甸政府打擊這些犯罪,想多了。。他們能在那裏占山為王,不就圖的是沒人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