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圖,看圖識字)
脖子疼,仰著頭讀一下公司休息小間牆上貼的職場法規 (California and federal employment notice)。 職員因病請假,無薪休假的條例下,學到了一個新詞。 這個最高12周的無薪休假福利,除了染病的員工自己本人可以享受,還包括需要照顧染病的配偶,伴侶,有血緣關係的家人,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 還有,它還包括需要照顧的 Parent-in-law,12周的無薪假期,公司應該在該員工休完假之後恢複員工休假前的位置,或者相等的位置。 本師奶嗯哼著,正巧我們一個同事走過,我說我第一次知道有這個詞兒,挺直觀的。 金發碧眼的這位說,“還有這詞兒?我從來沒有關心”,言語間還流露出來一絲什麽什麽的態度。 政治不正確啊你,我想說。不過忍住了,午休時間到,還是去掙我的工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