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中年離婚後,一直單身,交了幾任女友都未果。直至60出頭,某次party時大女兒邀請了一個年紀稍長的女同事,mid 40s,結果老爸跟女同事一見鍾情
男人沒什麽錢,但很慷慨浪漫,帶女人去Vegas玩,租了Limo,鮮花美酒,兩人墜入愛河,之後一直在一起
大概10年後,男人不幸得了癌症,好像是工作中接觸到有害致癌物質引起的。男人為了給女人留一個後路,跟女人領證結婚,這樣在自己去世後女人可以領取他的退休金pension什麽的。後來男人去世前後贏了集體訴訟的案子,女人拿到幾米的賠償金,男人的幾個子女不幹了,包括那個大女兒,欲告女人獨吞老爸的賠償金。女人在律師的建議下拿出1米分給幾個子女平息了此事
之後,女人給學醫的兒子償還了30幾萬學生貸款,幫弟弟還了一筆醫療費用,就過起了自由自在富婆的生活。
據說後來那個弟弟又多次跟女人要錢,女人說I'm not that rich!拒絕後弟弟就不再跟姐姐來往,女人很傷心
所謂的升米養恩,鬥米養仇吧,money is de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