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給他講最近從油管上看到作家哈金要出一本書, 是關於孫維世的故事(未用孫的真名)。 不知道是要出還是已經出了,反正有人采訪他。裏麵提到毛,林,周都對孫有意思,林曾向孫求過婚就不說了,書裏說毛曾經在自己的專列上強暴過孫(對,用的是強暴二字)。主持人問作家是真有其事(有證據)還是文學創作,作家做了一些解釋,我的理解還是文學創作,故事發展的需要。
我家的聽了就說毛肯定是做了, 他肯定是想跟誰做就跟誰做。我說我相信毛跟不少女人做過,但是說強暴就有點兒不太信了。
於是我倆就對“rape”的定義展開了一場爭辯。細節就不說了。反正我跟他說,中文裏麵類似的詞有不少,比如誘奸,強奸,強暴,有一定的區別。我家的說反正那種書在中國出不了,英文寫的就是給英文的人看的。我就跟他開玩笑地說所以你給洗腦了,我家的就怒了,不理我了。
我家的是書蟲,一輩子讀過的書夠辦一個圖書館了。凡是他跟我說的東西我不信的,他就說我是被洗腦了。但是他不能接受說他被洗腦了,一說就怒。我讀的書確實沒他多,究竟我倆誰被洗腦更多一點兒,我至今還不是特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