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真是下屬和老板戀情,鬧出來肯定fire老板,不管是不是兩相情願。現在什麽年代了,連麥當勞CEO也是一發現和下屬戀情馬上開除的。如果真是這下屬說的在公司內部媒體互相訴衷情,而反被開除的話, 那還不馬上找律師告死丫的?除非是證據確鑿的下屬性騷擾。
2. 如果真是因為性騷擾被開除,前老板哪裏還敢回複或接觸下屬?否則分分鍾就會被當成證據說明不是下屬性騷擾,老板也有意。老板要是有意,立馬可以翻盤告死公司。上下屬有power imbalance, 不管是不是下屬情願都是老板錯,要被嚴厲處罰,現在一般是開除。
3.下屬太不 Professional, 在公司網站上發情書,現在又糾纏不清,居然還想讓前老板寫推薦信,要是真的如LZ所訴兩人戀情被老板背叛以致開除,這樣人的推薦信你敢要嗎?就是前老板求著給你寫也不敢要啊。
所以我根本不信這故事,要麽坑,要麽心理失常。不管是LZ自己還是朋友,趕緊尋求心理治療吧,工作都丟了,別把自己家庭也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