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的故事剛發生的時候我看過報道,她當時和老公分居辦離婚,自己也有男朋友,但和老公還共享一個紐約公寓

老公遺囑雖然把她拿掉,但是財產都留給了他們兩個的兩個兒子,也沒有給外人。

我隱約記得還上來問過,好像螺姐說她老公能給兒子的隻是自己名下的財產 (他的歌曲作品), 不包括他們共同財產。

這女被老公踢出遺囑之後她男朋友也把她甩了。後來她和兒子們打官司,拿到了老公名下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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