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緩刑。--但那種“笑話”要不得!--對死者不公!對死者家屬不義!--對以後---

來源: 江上一郎 2012-05-28 09:07:2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3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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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侵犯--為了防止被殺--都不要反抗啦?--如何程度的“不激烈反抗”才不至於被殺?才可以使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她如果不激烈反抗讓我隨意強奸我不會殺她...”?---難道要她半推半就?--nnd !--這成了什麽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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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再說,誰能保證不反抗就不會被殺? -脂肪豆- 給 脂肪豆 發送悄悄話 脂肪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8/2012 postreply 09: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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