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緩刑。--但那種“笑話”要不得!--對死者不公!對死者家屬不義!--對以後---

來源: 2012-05-28 09:07:2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人被侵犯--為了防止被殺--都不要反抗啦?--如何程度的“不激烈反抗”才不至於被殺?才可以使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她如果不激烈反抗讓我隨意強奸我不會殺她...”?---難道要她半推半就?--nnd !--這成了什麽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