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女兒,11歲。
不願一讀高級華文,也不跟媽媽說,到了學校跟班主任說:取消高級華文課程。
於是老師電話告訴了她媽媽。
放學後媽媽問她。女兒反而問:為什麽老是要告訴你呢?
媽媽說:你還不到18歲,凡事都要監護人決定,媽媽就是你的監護人。
女兒歎氣:還要等7年。
後來有一次測驗,女兒交了白卷,老師照例找監護人,把卷子帶回來再作。老師說:以她的能力,怎麽能不會呢?
媽媽很生氣:你再搗亂,就把你扔出去!!
女兒:你不可以的,你不能把我扔出去,我還不到18歲,你必須照顧我。
媽媽無語,隻好厲聲說:趕快做題。
於是,一會兒,卷子做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