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除了會開小車,還是個酒蒙子。能把一桌子人喝趴下。後來局長發現了俺的特長,把俺弄到局辦當主任。由於俺的保駕護航,每天繁多的應酬,局長都輕鬆拿下了,俺也在全縣的‘酒壇’上小有了名氣。
後來縣長夫人吹了一股枕邊風,俺又搖身變成了縣辦主任。無論是外來的觀光、檢查、招商、洽談,還是下級各部門的宴請,俺都巧妙地替縣長‘代飲’,而縣長也在推杯換盞中,談笑風生,盡顯‘主子’的風範。
那次,市長率隊來縣裏‘調研’。在接風宴上,縣長畢恭畢敬的一番表白之後,說:“胡市長,您隨意,晚輩先幹為敬啦”。說完就把滿杯的‘茅台’放到嘴邊。見狀,俺急忙上前阻止,‘搶’下了酒杯。這時,胡市長發話了:“小徐啊,這杯你得幹哪!”隻見徐縣長的臉由白變紅,又由紅變紫,俺急忙打圓場,掏出縣長夫人走後門開的診斷書,一邊展示一邊說:“市長啊,徐縣長真想‘感情深一口悶,交情鐵喝吐血’呀,可如今他得了高血壓,不能喝啦,那就讓俺替他表示敬意吧。”於是,俺就幹了杯中酒,------。
第二天,組織部通知俺回原單位上班,哪來哪去。開小車?嗬,這不是又回到原點了嗎?俺向局長說了昨晚搶縣長酒杯的事,局長款款的說:“其實,縣長不是不能喝,隻是在對下級或日常交往時不喝。要是上級領導來了,他的酒量大著哪!”
聽了局長的話,俺的心涼了半截,唉!討好心切,這回真的拍馬蹄子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