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法律課時,旁聽過一個案子。

回答: 血緣就是血緣,和婚不婚關係不大。wingreen2024-01-29 10:21:32

兩個女工友關係特好,甲乙都已婚,甲育有一子,乙的丈夫不行,於是甲乙測算時間,甲與丈夫行房後,立即把帶精子的避孕套交給乙,乙自行受精,甲的丈夫不知情。

後來孩子約四五歲時,被其他人指指點點,長相不似乙夫婦,像甲的丈夫。

甲的丈夫和甲說了大家的議論,甲告訴丈夫實情,甲不悅。狀告乙的行為並索要孩子。

長時間審理後,法官宣判,孩子歸乙所有。(因為甲不想要),甲的丈夫要支付撫養費至十八歲,孩子擁有甲家財產繼承權,按照法律孩子可以稱甲的丈夫為父親,但是自行決定。

 

所有跟帖: 

這個甲的丈夫 -佛布袋- 給 佛布袋 發送悄悄話 佛布袋 的博客首頁 (173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1:01:30

你想讓兩家都離婚?結案後,兩家也許還是朋友,但是不知道後續。 -wingreen- 給 wingreen 發送悄悄話 wingree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1:34:20

呃~~~ -佛布袋- 給 佛布袋 發送悄悄話 佛布袋 的博客首頁 (54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2:14:10

甲的丈夫要支付撫養費至十八歲,這個不合理。按這推斷,所有捐精子的人都要賠死啦 -500miles- 給 500miles 發送悄悄話 500miles 的博客首頁 (84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2:39:24

甲當初不說話就算了,禍從口出 -紫色海洋- 給 紫色海洋 發送悄悄話 紫色海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3: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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