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亂說幾句

一般來說,房產若不用杠杆很難有好回報。但如果剛開始利率太高用現金買下來也不是不可以。

如果你們是現金買房,比如你出70%,他出30%,那麽一半的分配不離譜。

但問題來了,如果以後利率降了,做個cashout refinance,把所有的初始資金都返還給你們倆,以後得利潤分配如何?如果還完全按50/50分配,尤其是現金流(增值平半分還可以),對人家操盤手不公平。當然,你要防止他把錢返還給你後不再分配利潤給你,這個要在和約裏寫清楚。

另外, 比如你們倆湊了一米買物業,結果3年後, cashout拿出1.2米,原來的1米該是誰的就還給誰,那多餘出的0.2米如何分配?50/50就挺合理。

總之,合夥可以,但要把各種可能的情況都寫進合約,保證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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