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見解非常接近於功利主義(非貶義)的觀點 - 概括地說人人追求幸福/利益的最大化;一件事情隻要滿足整體(某個團體,某個社會,乃至世界)的最大利益就是好的。
那麽正如山翁所舉的例子,在飛機失事沒有糧食的情況下殺死團體中的一部分人從而讓大多數人活下去也是件道德的事情了。
其實現實生活中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某帆船失事,四個水手漂在大洋上幾十天沒有東西吃。結果三個人就合夥殺死了一個人,把他吃掉了。
個人覺得功利主義的問題在兩點上
1。如何判斷一件事情是否真的使幸福最大化很難很難,其實根本做不到。比方說就像你在下麵舉的那個例子,那個人告訴了女孩子母親老師說的話,然後爭吵起來了。看似讓很多人都不舒服了,但實際上我們既不知道女孩子自己的反應(或許她也對於被叫成crazy girl很傷心),也不知道是否其他孩子受到過更加嚴重的傷害。說不定這場吵鬧對於孩子或者老師的未來是件好事。。。
2。即使我們能夠判斷某件事情的實施會增進整個社會/群體的幸福,但這件事情會侵犯到少數人的基本權益的時候,這件事情是否還能稱為道德?
比方說上麵說到的殺掉某些人使之成為大多數人的糧食; 或者更加現實一點,在國內很多地方發生的強拆事件。強拆方也是以增進整個社區,整個城市,乃至整個社會的幸福(經濟上的,文化上的,等等)為理由拆掉少部分人的住宅。 被強拆的人確實是一小部分,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相比微不足道。但是,為了所謂大多數人的幸福,他們的權利是否就能夠被侵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