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是功利,因為那個恒值的正義是存在的,通過某種方式傳達給我們,也許是聖經也許是法典也許是我們與生具來的意識。無法完全列舉,比如說不謀殺,不欺騙,不強迫等等。
所以你那些例子很容易解決。
那個生存與吃人的問題,解決的方式是事先形成決議和程序的共識和同意。比如達到以犧牲個人來保全多數生命是最大利益的共識,並同意通過抽簽形式決定人選。不同意的人可以退出等死。
強拆那個例子是一樣的,少數人不應該被迫犧牲,但完全可以通過協商補償達到雙方滿意的結果。強拆的不合理在於違背個人的意願。達成同意的程序才能達成統一的結論。
順便回答千纏,民主不是少數人還多數人利益的競爭問題,而是事先確定大家認可的程序(憲法啊選舉啊等等),然後通過程序的執行來平衡利益問題。
有效的問題是那個如何判斷利益最大化。所以人除了原始的意識,又規範出許多法律法規,道德價值觀等等。又回到我原來的那個問題,每個人都有一頂利益的帽子,有些是關乎錢財權力,有些是關乎親情感情。承認自己帶著帽子,躲開那些砸破帽子的是非判斷也許是最誠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