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對帖子的點讚,沒想到會被置頂。這裏對幾位坦友的疑問同一回答。
帖子中交待的很清楚,38歲一無所有來美國工作。2000年到美國的時候找了兩位朋友各借了二千美元一共四千美元作為第一個月的生活費。為此,有一位朋友的老婆還找他吵架。後來才知道美國華人的三不借原則:第一,錢不借;第二,車不借;第三,老婆不借。
感謝有人說我2000年在上海的房子賣了三百萬美元(哭)。不要說2000年,就是現在,本人在國內也沒有三美分的房產(再哭)。
帖子裏提到贍養現在還在農村的老人,意味著在農村還有一畝三分地(笑)。
發帖子的本意,是想指出達到財務自由(不是有幾米幾十米幾百米可以遺產繼承的財富自由)的一種方式。條條大路通羅馬!各位大地主靠投資房產能財富自由,我靠股票分紅也能達到自我標準的財務自由(夠花就中),以及三個自由,也不是不可能的。發帖子,不是為了炫耀!是想真誠地體現出來一種生活方式,供大家討論和評判。
人各有誌。不以資產增長或資產總額為己任,也不作為唯一投資標的。
絕對支持居士的股票市場大盤指數長期定投!無憂無慮,不操心,不費腦,不費吹灰之力。
錢,為我所有,將來,不一定是我的錢!
錢,為我所用,現在,才一定是我的錢!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