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不願意做擔保,我姐姐的經濟狀況符合擔保標準,所以請她來做副擔保人。如果這樣的話,是不是需要我來填I-864表和I-864a表,我姐姐隻需要填寫I-864a表?那麽她的I-864a表中的的household member應該是誰?您說是她們家所有成員,需要每個人都填一張表嗎?
另外Part 5中, Intending Immigrant Number 1 和 Intending Immigrant Number 2 分別填寫了我父親和母親的信息。那麽在(Indicate Number)這一項中,應該填2對嗎?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