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863211, 兩年之後回來問二次申請白皮書的問題

回國兩年了,馬上要回美國二次申請白皮書。在辦綠卡和第一次申請白皮書期間,得到了863211巨大的幫助。兩年後,再來移民論壇,首頁就看到863211,真是高興。也真心感謝863211一直以來為大家都付出。

我是2010年中旬拿到綠卡,10年底回國。中間斷續回美國幾次。12年上半年申請到白皮書,到現在沒有回過美國,馬上就要到期了,準備到期前一周回去。請問863211下麵幾個問題:

1. 我現在在移民局留的住址是東部,這次回去主要在西部,為了節省時間,準備下了飛機就寄出去。我可以在西部提交申請嗎?
可以留西部的地址嗎?如果是,是否就是在西部打指紋了?
-All yes.
2. 申請原因可以就簡單的寫"employee opportunity"嗎?
-Fine such as "Temporary employment". 

不用寫公司名字或多解釋一些?
-Not need.

3. 申請表上說要在美國一直等到打完指紋才能離開。考古您的回答是交完申請就可以回去,再來打指紋,是可以這樣嗎?
-Yes.

4. 入境是,海關會問這次回來準備在美國長呆下去嗎?要回避說準備再次申請白皮書嗎?
-Normally they may not ask such a question.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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