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兩年了,馬上要回美國二次申請白皮書。在辦綠卡和第一次申請白皮書期間,得到了863211巨大的幫助。兩年後,再來移民論壇,首頁就看到863211,真是高興。也真心感謝863211一直以來為大家都付出。
我是2010年中旬拿到綠卡,10年底回國。中間斷續回美國幾次。12年上半年申請到白皮書,到現在沒有回過美國,馬上就要到期了,準備到期前一周回去。請問863211下麵幾個問題:
1. 我現在在移民局留的住址是東部,這次回去主要在西部,為了節省時間,準備下了飛機就寄出去。我可以在西部提交申請嗎?
可以留西部的地址嗎?如果是,是否就是在西部打指紋了?
2. 申請原因可以就簡單的寫"employee opportunity"嗎? 不用寫公司名字或多解釋一些?
3. 申請表上說要在美國一直等到打完指紋才能離開。考古您的回答是交完申請就可以回去,再來打指紋,是可以這樣嗎?
4. 入境是,海關會問這次回來準備在美國長呆下去嗎?要回避說準備再次申請白皮書嗎?
非常感謝!!
863211, 兩年之後回來問二次申請白皮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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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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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14 postreply
1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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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急問。我是2012年2月底打完指紋回的美國,2012年3月底白皮書批下來的。我在2014年3月初回美國還是有效期嗎?還是已經超
-justlikebef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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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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