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9月交的140和485,但是沒有選黨員這一條。2006年4月140批了。然後485一直等,infopass幾次發現是name check的問題。然後和律師商量,被建議應該把黨員填上,然後就在2007年9月交了一個補件,說是黨員。在2008年5月485也批了。今年10月變公民,10月底麵談。那個IO問我是不是黨員,我說是,她說我應該在申請的時候的就填是黨員呀。我說我在2007年有一個補件。她說沒有找到,讓我把那個補件fax給她,並且要service center的收據。第二天我的律師把補件和收據給我後,就fax給那個IO了。今天看到的denied decision。
我是2001年出國的,2001年底就不是黨員了因為不交黨費,現在有單位出具的不是黨員的證明。但是規定是5年以後才可以申請移民。我是2005年10月申的,不到4年。但是2007年9月交補件的時候,5年已經過了。
問題是,
1,這個denied decision會不會影響我的綠卡。
2,如果交N336 appeal,如何操作。我以前的律師在東部,我現在在加州,是不是應該找個當地的律師。
大牛們給到意見,並且推薦一個好律師把。我在san francisco。
2006年到2008年,為了搞這個name check,給議員,first lady寫信,做各種clearance,這些文件還都留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