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辦了兩次EB2 140, 都批了,一個是PERM (PD 2008), 一個是NIW (PD 2011),並且兩個有一樣的A#,我有兩個的APPROVAL NOTICE ORIGNIAL COPY. 覺的這樣的CASE 應該挺多的。
現在perm的排期到了,我想自己辦485, 但是想盡量不與公司有什麽關係,所以想用NIW的 140 (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這樣的情況,是不是有什麽特殊的步驟,link上兩個PD? 有些人說不用連,有些人說要,暈。
還是與別的一樣,隻要付上兩個140,在cover letter 說明。想自己弄,因為費用問題,但是又怕自己辦砸了。
請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