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皮匠老師和86老師,請教關於申請H-1B的問題:
我準備下周五(12月3日)之前將我的申請表快遞出去,我沒申請加快辦理。現在我的疑問是:最近帖子上都說不加快的H-1B的批準周期在4.5個月,這樣推算的話,如果我的case被批準,就已經到了2011年的4月中旬了,那麽我這樣的案子的配額是算在今年的配額裏麵還是算在2011年4月以後的配額裏麵呢?這樣跟明年4月份的交錯的處理時間對我的案子有影響嗎?您能不能給個建議,我是否需要辦加快?
我沒辦加快的原因有三,一是申請費都是自己掏錢,二是申請下來就開始扣稅(現在錢太少,扣稅就更少了),三是我的J1到2011年的9月底。
另外一個問題再請教:
聽說到美國三年才開始扣稅,我2009年的7月到美,之前的J1不扣稅,轉H1之後是扣稅還是不扣稅呢?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