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問父母移民問題--這個問題有一定普遍性,請大師給個權威答複

最近看了很多問父母移民的帖子,好像有一定的普遍性,也希望大師和熱心人給個權威答複。
1)父母一塊辦時,是否父親需要辦理出生公證,而母親不需要辦理出生公證?還是父親需要辦理婚姻公證,母親不需要辦理婚姻公證?他們分別辦理又如何要求呢?
2)父親辦理出生公證,的確存在拆遷、搬家、戶口本變更等等問題,沒有門路或者關係開不出證明的問題,因而無法公證,但他的兒子的出生公證實際上已經解決了他們的關係,這種情況下,有沒有不能提供父親出生公證,也有辦成移民的例子呢,請有經驗的大師和過來人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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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也問父母移民問題--這個問題有一定普遍性,請大師給個權威答複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149 bytes) () 01/05/2010 postreply 10:38:40

這些材料是不是在申請130時一同寄去? -牛妞媽- 給 牛妞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05/2010 postreply 22:41:50

回複:這些材料是不是在申請130時一同寄去?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71 bytes) () 01/06/2010 postreply 05:47:37

I see,Thank you so much. -牛妞媽- 給 牛妞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06/2010 postreply 06: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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