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麽晚了你還在線回答問題。我的意思是說I-360被拒的話,我不等遞解,自己回國,也是十年內不能再來嗎?還是我可以在小孩跟他爸爸的監護權的時間能回去看看我的大兒子,再回來?
我不能放棄我的大兒子,那樣,我即便能永遠呆在美國,再有個孩子,我放棄了我的另一個孩子,我有什麽意義呢?我寧願現在就回國啊
對不起,剛看到下麵的回答,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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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I-360被拒通知和上法庭遞解聽證的通知是一起來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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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7 postreply
21: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