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問題下麵已經回答了,如果被遞解,十年之內不允許入境

但是你的情況,隻要 不缺席 the hearing before immigration judge,被法官判決遞解的可能非常
小,基本不可能
等你J1過期後,要把大兒子辦來美國會很難。除非在他 18 歲前你嫁給另一位美國公民。強烈不建議你把他改名字弄來美國,那樣即使成功,意味著即使有一天你成為永久居民/公民,也無法再申請他,同時意味著他是非法入境 ,如果在背景調查階段被發現,將永遠無法拿到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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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明白了! -後悔晚矣- 給 後悔晚矣 發送悄悄話 (54 bytes) () 10/27/2007 postreply 20:47:54

對不起,剛看到下麵的回答,真沒 -後悔晚矣- 給 後悔晚矣 發送悄悄話 (293 bytes) () 10/27/2007 postreply 21:03:52

通常I-360被拒通知和上法庭遞解聽證的通知是一起來的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499 bytes) () 10/27/2007 postreply 2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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