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的情況,隻要 不缺席 the hearing before immigration judge,被法官判決遞解的可能非常 小,基本不可能 等你J1過期後,要把大兒子辦來美國會很難。除非在他 18 歲前你嫁給另一位美國公民。強烈不建議你把他改名字弄來美國,那樣即使成功,意味著即使有一天你成為永久居民/公民,也無法再申請他,同時意味著他是非法入境 ,如果在背景調查階段被發現,將永遠無法拿到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