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請教各位大俠,關於來美探親B2簽證的有關問題

我爸媽9月5日成都簽證1000通過. 簽證上寫著:ISSUE DATE: 05SEP2007, EXPRIATION DATE: 04SEP2008, 有效期是一年, ENTRIES 是 M.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大俠:

1. 一般入境的時候是不是隻會給半年的逗留時間, 如果說想住10個月一般會不會批準?
2. 如果真的給了10個月逗留期, 下次再簽出來的話會不會有麻煩?
3. 聽說半年以後可以延期, 但又聽說延期以後第2次再想簽就會被拒? 是不是這樣呢?
4. 我爸媽簽證有效期是一年, ENTRIES 是 M, 那麽如果半年以後回國兩個月, 然後再
返回來,就不用重新簽證,直接就可以過來再住4個月了嗎?

 請各位有經驗的大俠給點建議,十分感激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