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寥寥幾個叫嚷著號召著別人去遊行的人,能不能把7月14日要遊行的主要目的“抗議美國移民局USCIS 7月2日的公告!”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問過,這幾個縮頭烏龜竟沒有一個敢正麵回答。現在再問一遍:
7月2日的公告有何不妥嗎?
是形式錯誤?是內容錯誤?
是發布人越權發布?
是發布地點錯誤?
是發布時間錯誤?
如果都沒有錯誤,你抗議的目的何在呢?按照法律規定,如果visa number 已經用盡quota,必須停止接收申請。7月2日公告有何不妥?違反了哪條法律?
我認為,7月2日公告,正是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的一個必要步驟,哪來的違法呢?
大致正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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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是拿了卡已經擠上車的那一群
-虛心請教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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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07 postreply
0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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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以前出現了失誤,才發7月2日公告以做修正。看來,
-山中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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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07 postreply
1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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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s responsible for 失誤? if 失誤 explains everything
-虛心請教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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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07 postreply
12: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