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個人原因需要請長假呢?也要通知移民局嗎?
另外多久算長假呢?我知道有朋友請過好幾個月的,似乎也沒事。當然他走的時候有最後一次的paycheck。
關於fire/layoff還是有些困惑。如果法律上沒有區別,那layoff protection act同樣適用於被fire的人了?我查了一下,加州居然有60天的通知期限。似乎有些不可思議。
http://www.calaborfed.org/pdfs/WARN%20Comparison.pdf
回複:回複:回複:有幾個不正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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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回複:回複:有幾個不正確的地方 -daxia- ♂ (548 bytes) () 04/08/2007 postreply 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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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事是這樣 -daxia- ♂ (713 bytes) () 04/08/2007 postreply 15:24:59